可以使用“地址: 邮件来源”规则集对电子邮件进行限制,只允许来自指定发送方的电子邮件进入网络。 该规则集的默认配置是允许来自所有发送方的电子邮件。 可以添加、删除或修改规则。
“地址: 接收方”规则集可限制从网络发出的电子邮件,使其仅发送给指定的接收方。 该规则集的默认配置是允许电子邮件发送至网络外的所有接收方。 在 SMTP 传入代理操作中,可以使用“接收方”规则集来确保电子邮件服务器不会被用于电子邮件中继。 有关详细信息,请参阅保护 SMTP 服务器免受电子邮件中继攻击。
还可以使用规则中的
“邮件来源”和“接收方”规则集还支持下列其他选项:
阻止源路由地址
选中此复选框可在发送方地址或接收方地址包含源路由时阻止邮件。 源路由会标识邮件从主机发送到主机时必须经过的路径。 它可标识出要使用的邮件路由器或主干站点。
例如,@backbone.com:freddyb@something.com 表示必须将名为 Backbone.com 的主机用作中继主机来将邮件发送到 freddyb@example.com。 传入 SMTP 数据包默认启用此选项,传出 SMTP 数据包默认禁用此选项。
阻止 8 位字符
选中此复选框可阻止在发送方用户名或接收方用户名中包含 8 位字符的邮件。 此选项可支持字母字符上的重音符号。 传入 SMTP 数据包默认启用此选项,传出 SMTP 数据包默认禁用此选项。
要配置 SMTP 代理来限制通过网络的电子邮件流量:
如果要修改预定义代理操作,当保存更改时,系统会提示您克隆(复制)设置到一个新操作。
有关预定义代理操作的详细信息,请参阅 关于 代理操作.